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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儲存媒體」指的是能將音樂下載並儲存,透過音樂播放工具將音樂傳遞至大眾耳中的音樂載體。1877年,愛迪生發明了留聲機,為「音樂儲存媒體」開啟了先端。一百多年來,人類對於音樂儲存媒體的製作,不斷推陳出新,發展出一系列令人驚奇的影音旅程。茲將百年來臺灣音樂儲存媒體的發展及演進簡述如下:

 

滾筒圓盤

 

1877年,愛迪生根據聲音振動原理,先在圓筒上包上錫箔,利用聲音的振動在錫箔紙上刻出溝槽,再以手搖機器把聲音放出來,成為錄音的鼻祖。由於錫箔較為堅硬,刻錄困難,1900年,芷斯達貝爾將錫筒改成蠟筒,讓刻錄方便許多。但因容易損害,無法耐久,且每一蠟筒只能容納兩分鐘,效果仍不理想。

 

之後,柏林納將蠟筒改成蠟盤。其方法為:在鋅板上塗上一層蠟,刻出音溝,裁成圓盤。但因每次僅能刻一張,使得成本過高,無法大量生產。於是,柏林納繼續研究,將鋅底蠟盤鍍成銅模,再利用蟲膠、黏土、松香混合成原料,用蒸汽加熱後放入銅模,壓製成唱片。此後,唱片已算是正式形成,並可大量複製生產。

 

黑膠唱片

 

早期的圓盤唱片簡稱SP(Standard Playing),即標準型再生唱片,或稱蟲膠唱片。規格為直徑10英吋,每分鐘七十八轉速,並且只有一面有聲音。之後,柏提研究出唱片壓製可兩面有聲音,此時每面演奏時間約1分半鐘至3分鐘左右。1947年,12英吋唱片出版,每面聲音容量增加一倍。同時,可以連續自動換片,較長的音樂演奏及歌劇演唱,皆可錄製成唱片供人欣賞。

 

1948年,哥倫比亞公司推出「加長型再生唱片」,簡稱LP(Long Playing),即一般通稱的黑膠唱片,將唱片轉速由七十八轉改為三十三又三分之一轉。同時,改用細微音溝錄音,由每英吋刻錄九十六條增加為兩百八十餘條。一張唱片兩面的聲音容量,可達四十分鐘。LP每面播放時間,比SP最長的三分鐘,增加達七倍之多。

 

此外,尚有錄製四十五轉速者,多用於直徑7英吋唱片。1951年,英國成功研究出高度原音唱片。1952年,美國更進一步研究,將高度原音唱片的聲音更加真實完美,稱為高傳真(High Fidelity,簡稱Hi-Fi)唱片。這種唱片使用塑膠原料製造,體輕質細,任何高低音皆可充分錄出,供人欣賞。

 

至於臺灣的唱片發展,從民國初年至四十五年間,唱片技術仍停留在直徑10英吋、每分鐘七十八轉速唱片的階段。直到民國四十五年,臺灣才研究成功細微音溝,三十三又三分之一轉速的唱片。民國四十六年,臺灣唱片發展七吋唱片,分為四十五轉及三十三又三分之一轉兩種,每面可容納12分鐘的音樂。

 

民國四十八年,臺灣因無法購買到製作唱片所需的蟲膠(印度洋乾漆),業者應用賽鉻鉻纖維素加以處理製成唱片,成為全世界第一張薄片軟膠唱片。民國五十年,國人以透明的塑膠加上彩色畫片製成了唱片史上第一張彩色繪畫唱片。民國五十二年,國內出現第一張自己錄製立體身歷聲的唱片-「孝婦淚」。

 

錄音磁帶

 

匣式錄音帶(8-track Cartridge)發明於60年代,採連續迴圈形式,可持續播放無須換面,早期供汽車音響播放音樂之用。匣式錄音帶內有八軌,一般分成ABCD四區,可以自動跳區選曲播放。使用時直接插入播放器中即可收聽,結束時亦可直接拔出,操作起來相當便利。

 

1966年,福特公司開始提供裝有匣式錄音帶音響的車款。1967年,克萊斯勒及通用汽車也開始跟進。匣式錄音帶在70年相當甚行,除了應用於汽車外,亦廣泛運用於家庭娛樂及卡拉OK行業,並且深受歡迎。80年代初,由於卡盒式錄音帶躍居為音樂載體的主流,匣式錄音帶也從此正式消失。

 

卡盒式錄音帶(Compact Audio Cartridge)簡稱卡帶或錄音帶,是一種用於存儲聲音的磁帶,主要用途為攜帶型音樂存儲及錄音等。一卷卡盒式錄音帶有兩個捲軸,控制一條帶有磁性塗層的塑料帶在其間傳遞並繞卷。為了保護捲軸和磁帶,所有零件被封裝在一個硬塑膠外殼中。

 

1963年,飛利浦公司研發做出一種「攜帶錄音機」,裝用一種有兩個小型捲軸的卡盒式錄音帶。由於使用方法簡單,從此打開了「卡盒式錄音帶」的天下。卡盒式錄音帶一般分成AB兩面,兩面時間加總以60分鐘、90分鐘及120分鐘最為常見。換面時可透過手工將卡帶從播放器內取出翻面後再放入,或是透過播放器自動改變磁帶前進方向的功能進行。卡盒式錄音帶自80年代初開始風行,直到90年代CD唱片廣為流行後,才漸漸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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