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促銷」是指廠商在短時間不斷的提供產品訊息,刺激消費者對產品產生購買意願,而促成產品銷售量大幅成長的活動。自50年代臺灣開始自製流行歌曲唱片以來,經歷了不同時期,各時期透過傳播管道達到宣傳促銷目的之方式大不相同。茲將六十年來臺灣音樂宣傳促銷的發展及演進簡述如下:

 

電台歌廳時期(50~60年代)

 

在電視尚為出現的50~60年代,收聽廣播為民眾的主要休閒娛樂,音樂節目更是民眾的首選最愛。此時的廣播電台同時涉足音樂產業,它們不但培育新一代的歌手,也製作唱片,甚至舉辦歌唱比賽。當時被廣播電台簽約的歌手,不但要參加各類歌唱節目鍛鍊實力,並且還要擔負起主持的責任。

 

由歌手來主持節目,主要是希望藉由歌手在節目中的歌唱演出,讓聽眾在收聽時能夠感受到親臨實體歌廳的氣氛。這些廣播電台節目中,以正聲電台的「我為你歌唱」、中廣電台的「歌星之歌」及警廣電台的「空中歌廳」為主要代表。當時擔任主持或演唱的歌手有的已有灌錄唱片,節目中除了演唱當時流行的歌曲外,也可演唱自己灌錄唱片的歌曲,而達到宣傳的效果。

 

此時著名的民營電台則包括中華、天南、華聲、中聲及民聲等,不僅早晚持續不斷播放台語流行歌曲,並可與唱片公司合作打歌,大大提昇了台語唱片銷路。其中位於三重的中華廣播電台,可說是最具影響力,不但產生了許多相當有名的廣播主持人,並擁有廣大的聽眾群,扮演著舉足輕重的地位。50年代末期,中華電台及天南電台與鳴鳳、寶島、台聲等唱片行合辦「黃國隆音樂大會」,邀請全省唱片及電台歌星與旅外歌星共同演出,可說是盛況空前、轟動全台。

 

廣播電台除了透過節目推銷簽約藝人,讓歌手演唱自己的招牌歌曲,或即將發片的主打歌曲外,並且定期出版刊物銷售。正聲電台在當時便推出一系列的「正聲歌選」,除了包括歌詞及歌譜等內容外,尚有指定歌曲、報名辦法、報名表等有關歌詞比賽的相關資訊,提供給一般大眾及準備比賽的選手參考之用。

 

在「群星會」開播四、五年後的60年代中期,許多在電視上唱歌的歌手已為大眾熟知,演唱的歌曲亦耳熟能詳,民眾對娛樂場所的需求日漸提昇,多家歌廳紛紛設立。在台北市歌廳在全盛時期,熱門的歌廳包括台北大歌廳(後來武昌街台北大戲院)、日新歌廳(現武昌街日新戲院)、麗聲(後來中華路新聲戲院)、七重天(現西門町圓環誠品商場)、國之賓(現國賓戲院樓下)、夜巴黎及宏聲等歌廳。而高雄最具知名度的歌廳則是樂府歌廳,以及後來的藍寶石歌廳、紅寶石歌廳等。

 

歌廳一般分成日、夜兩場,每週皆有不同的新歌曲目。60年代末期,這些在歌廳駐唱的群星會歌手們,已紛紛發行個人最新專輯。因此,歌廳也成為他們宣傳新歌的最佳場所。歌手們除了對自己的招牌歌滾瓜爛熟外,同時還要對當時流行的曲調瞭若指掌,才能應付觀眾對歌曲的強大需求。

 

於此同時,台語歌曲有別於國語歌曲的歌廳演唱形式,而是以「走唱」方式來進行宣傳。當時走唱的表演方式,是由走唱歌手在各廟埕及市區等熱鬧地點邊彈唱邊推銷自己出版的「歌仔簿」,或是由歌女及樂師組成的小型歌唱團在酒家茶室等娛樂場所表演,靠聽眾給的小費維生。至於大型的「歌舞團」,則採結合音樂、戲劇及舞蹈演出方式,在全台各地巡迴演出。

 

至於50年代的台語電影多以台語流行歌曲為故事題材,並直接以歌名為片名,包括「雨夜花」、「補破網」、「月夜愁」、「港都夜雨」等。由於這些歌曲已為大眾所熟知,可有效達到電影宣傳的效果。60年代的台語電影則由當紅的台語歌手主演,並演唱電影主題曲,如「臺北之夜」、「舊情綿綿」、「歌女情淚」、「內山姑娘要出嫁」等。許多唱片公司更相繼擴編為影業公司,主導多部歌壇與影壇的台語片拍攝,不但電影大賣,唱片也熱銷。

 

臺視開播後的60年代初期,曾製作過「綠島之夜」、「台北之夜」及「寶島之歌」等台語歌曲節目於每週播出,受到觀眾們的喜愛。不過,由於電視當時並非台語流行歌曲的主要媒介,「綠島之夜」與「寶島之歌」先後遭到停播的命運,也讓台語流行歌曲失去在電視傳播的機會。

 

電視電影時期(70年代)

 

1962年,台灣電視公司開播,讓臺灣開始進入電視時代。「群星會」可說是臺灣電視史上第一個歌唱綜藝節目,以現場直播的方式播出,培育出許多實力派的優秀歌手,並成為當時許多家庭的重要休閒娛樂節目。由於「群星會」擁有超高的收視率及廣大的觀眾群,許多具有才藝的歌者無不以能在群星會上高歌一曲為主要目標。只要上過群星會,就像是品質保證般,無論是在餐廳及歌廳演出,票房收入絕對是相當可觀。

 

1968年及1971年,中國電視公司及中華電視公司陸續開播,臺灣電視也正式邁入無線三台時代。70年代的電視節目仍以音樂性為主流,此時的音樂節目主要分成兩類:一類是由當紅歌手主持,節目內容穿插著主持人的歌唱演出;另一類是以歌唱專輯為節目名稱,內容則是歌手的歌唱表演精華。透過這些音樂節目的播出,可讓歌手的最新歌曲密集在大眾面前呈現,有效達到歌曲的宣傳效果。

 

自從黃梅調電影「梁山伯與祝英台」在臺大受歡迎後,電影與音樂結合顯得更形重要。就電影的宣傳及行銷而言,主題曲與電影的結合可帶動唱片業的另一波商機。電影開拍時,導演及製片人除了選定各類角色演員外,同時也要尋找搭配的電影音樂製作伙伴。這些音樂創作人依照電影劇情、男女主角性格及故事發展,量身打造符合電影內容的主題曲、插曲及劇情音樂,以期達成電影及音樂的雙贏局面。

 

70年代的國語電影以武俠動作片及文藝愛情片為兩大主流,武俠片著重在精彩打鬥及恩怨情仇情節,文藝片則以唯美浪漫的愛情故事為主要賣點。而在文藝電影中,娓娓動人的主題曲及扣人心弦的插曲更是打動人心,令人印象深刻,永誌難忘。其中,瓊瑤電影的原著、編曲及歌手的鐵三角組合可說是絕佳的票房保證,至於由劉家昌執導、編曲,當代紅星演唱的電影歌曲,更是悅耳動聽,很容易令人朗朗上口。

 

在70年代,受到政府政策的影響,台語受到嚴重壓抑,台語電影逐漸沒落,台語歌曲亦受到播放次數的限制,大多僅能透過布袋戲及台語連續劇主題曲傳送至大眾耳中。直到80年代政策解禁後,新一代的台語創作者及歌手崛起,台語歌曲才再次找回了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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