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產品」是指將音樂的聲波轉化為電波,並經磁性作用而再生記錄的各種音樂載體。音樂產品包括「實體音樂產品」及「數位音樂產品」兩種,「實體音樂產品」指的是唱片、錄音帶、音樂CD及影音DVD等供樂迷聆聽及觀賞的音樂出版品,而「數位音樂產品」則是指經由線上音樂商店下載供樂迷聆聽及觀賞的音樂產品。臺灣的音樂載體發展已逾百年,根據音樂複製技術的演進,各時期的音樂載體亦不斷的變革,價格也持續的變化。茲將近百年來臺灣音樂產品價格的發展及演進簡述如下:

 

黑膠唱片時期

 

日治時期的20年代,當時發行的「金鳥」唱片係以厚紙塗上蟲膠製成,寬度只有7吋,售價僅3~5角。30年代起,「古倫美亞」及「利家」等日人經營的唱片公司開始出品多張台語唱片,當時「古倫美亞」唱片發行的10吋唱片每片售價1元6角半,12吋大型盤每片售價2元7角半。「利家」唱片發行的紅標唱片每片售價1元2角,黑標唱片每片售價9角。

 

60年代前,台灣10吋唱片每片售價12元,12吋唱片每片售價20元。1962年10月起,因塑膠開徵貨物稅,唱片業為反映原料成本,決定齊步漲價。10吋唱片每片售價漲至15元,12吋唱片每片售價漲至25元。60年代期間,唱片價格持續上漲,10吋唱片由過去的15元,逐步提高至20~25元,而12吋唱片由過去的25元,逐步提高至40~50元。到了60年代末期,10吋唱片已慢慢式微,市面上多充斥著12吋唱片。

 

70年代後,唱片價格多維持在60~80元左右,同時間,錄音磁帶也漸漸開始盛行。錄音磁帶於70年代初期剛推出時,掌握輕巧便攜的優勢,加上成本較高,價格因此也不便宜。當時卡式錄音帶每捲售價至少要120元,匣式錄音帶每捲更是要價200元以上。到了70年代末期,因製作技術較為普及,成本降低,價格才慢慢降下來。不過,卡式錄音帶每捲售價仍要90元以上,匣式錄音帶每捲售價則約150元左右。

 

錄音卡帶時期

 

80年代初,錄音卡帶已成為音樂載體的主流,匣式錄音帶正式消失。當時的唱片價格約在100~120元之間,錄音卡帶亦維持在120元左右。到了80年代中期後,由於臺灣物價飛漲,錄音室紛紛漲價,使得製作成本提高。飛碟公司率先將卡帶價格由120元提高至150元,之後,滾石、寶麗金及鄉城等公司亦趁勢跟進。至於唱片價格,也由原先的120元提高至150元。

 

80年代末期,卡帶正式取代黑膠唱片,唱片行基於成本考量,對於卡帶的調整價格不一,造成市場價格混亂的局面。若在百貨公司的唱片部門購買,須要花費160元;但若在商場的唱片行,則僅須支付125元即可。90年代時,CD唱片開始盛行,卡帶價格則是漲聲不停,由180元、190元,一路漲至200元。到了2000年代初期,CD唱片正式取代卡帶,風行20年的錄音卡帶,就此劃下休止符。

 

影音光碟時期

 

80年代中期後,CD唱片開始慢慢普及,但因製造技術仍需仰賴國外,音樂母帶的寄出與成品的試聽及修正,往返均相當費時。1990年,國內第一家CD製造生產公司成立,由於能充分掌握時效,品質亦不遜於國外,讓唱片業者便利CD的產出。1985年CD鐳射唱片剛推出時,平均售價為550元;進入1990年後,CD鐳射唱片的平均售價已降至300~350元左右。

 

到了2000年代,唱片業者已不單純的僅銷售CD鐳射唱片,改以附加VCD或DVD等影音光碟的方式呈現,價格自然亦隨之上漲。單純的CD售價約350元左右,若是CD+VCD售價便要400元以上,要是CD+DVD售價可能就會破500元大關。近幾年來許多歌手紛紛辦演唱會,許多唱片業者乘勢推出演唱會影音DVD,售價至少500元起跳,甚至出現高達700~800元的價位。

 

數位音樂時期

 

由於數位科技的不斷演進,近幾年來樂迷已不再以音響及CD隨身聽為主要聽歌播放工具,而是以電腦數位播放器為主。2004年起,合法的線上音樂商店陸續成立,以計費下載及串流聆聽的方式經營。由於版權的授權金高,造成每首單曲計價過高(約15~35元),市場反應並不熱烈。

 

KKBOX首創以月費經營的方式,消費者只要每月付費149元,便可換取授權無數量限制的資格使用。這種策略果然有效打動樂迷,吸引大批會員進入,讓KKBOX成為臺灣的線上音樂龍頭。2008年,KKBOX與中華電信、Nokia合作,推出「KKBOX隨身聽」行動音樂下載服務。使用者只要付月租費249元,便可直接以手機上網,透過軟體下載音樂。

 

ezPeer+於2006年成為合法線上音樂業者後,同樣採取以月費149元的方式招募會員經營,同時並積極佈局行動音樂市場。2007年,ezPeer率先與中華電信共同推出「ezPeer+隨身聽」行動音樂下載服務,月租費為249元;同年11月,則推出「酷樂K歌機」的音樂播放裝置,並搭配最新的行動音樂下載服務「ezPeer+ To Go」。目前ezPeer+的線上音樂市佔率位居第二,成為目前唯一能與KKBOX分庭抗體的線上音樂商店。

 

目前由臺灣各大唱片公司合法授權的音樂下載檔案格式非MP3音訊檔,而是由數位版權管理機制(DRM)所授權的媒體檔。經由線上音樂服務平台所下載的音樂歌曲,無法傳輸至一般電腦資料夾、MP3播放器或燒錄成CD收聽。這可防止音樂歌曲不被盜用及不當重製,也使得這些音樂創作得以保護。

 

參考資料:  

 

※葉龍彥‧台灣唱片思想起‧博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1年

銘傳大專科‧台灣唱片業的過去、現在、未來‧傳莘雜誌‧1990

※行政院新聞局‧中華民國出版年鑑‧1975年~2010年

※方佳南‧網路空間與音樂工業:以台灣音樂工業為例‧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音像藝術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

※白紀齡‧台灣線上音樂營運模式之探索‧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學程碩士論文‧2007年

※許崇雯‧線上音樂付費會員使用與滿足之研究-以KKBOX及Kuro為例‧世新大學公關暨廣告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怪e紅傑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